1)第117章_细说清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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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绍英不愿意再去,徐世昌虽未受伤也不敢去。清廷派李盛铎与尚其亨代替绍、徐二人。

  五大臣在光绪三十二年回国,上了几篇奏折,主张立宪。传说,这几篇奏折是端方途经日本之时,请梁启超代写的。梁的确也在这一年组织了一个“政闻社”,发刊了一个《政闻杂志》,鼓吹立宪。参加的有熊希龄、麦孟华等人,张君劢也是其中的一个。五大臣回国以后,慈禧颁了一道诏书:“预备立宪”。次年八月,她又下一道诏书规定“预备”的期限为九年。

  依照这光绪三十四年八月的预备立宪诏书,各省应先行成立咨议局,由二十五岁以上、具有某些资格的男子选出议员三十名至一百四十名,担任议员。这些议员有权议决本省岁出入、预算决算,及各种应兴、应革之事,但督抚有权对议决案加以裁可或不裁可,也有权于某种情形之下将咨议局解散。载沣于次年,宣统元年,以摄政王的地位,命令各省办理选举。到了十月十五日,各省的咨议局便同时宣告成立,举行首次会议。

  载沣又依照预定程序,于宣统二年成立中央“资政院”。资政院的议员共二百人,半由钦派,半由省咨议局议员互选,第一次会议举行于是年九月初一。总裁(议长)是溥伦、孙家鼐二人,也均为载沣所委派。议员之中,人才颇多。

  资政局开了三个月会,修正了载沣所提的预算案,也弹劾了自称“不负责任”的军机大臣。然而预算案尽管被修正,而载沣仍按照修正以前的原案执行。军机大臣尽管被弹劾,而载沣用儿子溥仪的名义,以“圣旨”答复资政院:“军机大臣负责任与不负责任,朝廷自有权衡。”

  这时候,梁启超创办了《国风旬报》,鼓吹立宪.而反对清廷的预备立宪。他认为“政府之视资政院固不值一钱也。”真正的立宪政体,应有完全民选的“国会”,与对此国会负责的“责任内阁”。

  梁启超的一个好友张謇,在江苏咨议局担任局长(议长),另一个好友汤化龙,在湖北咨议局担任局长。

  此外,各省的咨议局长如湖南的谭延闿、四川的蒲殿俊、河南的方贞、直隶的籍忠寅、山西的梁善济、江西的谢善恒,均与梁启超志同道合,而且都是“宪友会”的会员。宪友会为梁所秘密发起,于宣统三年六月初六日在北京由孙洪伊、汤化龙、林长民等出面宣告成立。

  在宪友会成立前后,各省热心人士与各省咨议局,推派代表到北京请愿了好几次,要求缩短“预备立宪”年限,提前在宣统五年召开“国会”,实现“责任内阁”。各省督抚在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联名电请。三天以后,资政院全体议员,也作了同样的奏请。

  摄政王载沣处于四面楚歌之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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