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一一章到底还是流于俗套(感谢糊涂虫BHC的打赏)_唐人的餐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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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多。”

  云初点点头道:“所以,我是一个好官。”

  钟馗站起身,抓一把新长出来的碱草在手里搓一下,就当是洗手了,然后对云初道:“能给我多少人?”

  云初认真的道:“五千五百人。”

  钟馗诧异的道:“五百人是监工的话,那么,剩下的五千人就该是奴隶,你不是一向不喜欢用奴隶吗,怎么,改性子了?”

  云初道:“在我心里一直认为’唐人不得为奴’。”

  “换成异族人你就没有什么忌讳是吗?”

  云初点点头道:“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丧良心,不过,用倭人为奴,我心里面真的是一点愧疚的感觉都没有,甚至觉得拿他们当奴隶用,是在拯救他们。”

  钟馗指着云初的鼻子道:“你以后要是不下十八层地狱,实在是天理难容。”

  云初指指自己的光头道:“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的念佛,希望可以减轻我的罪孽。”

  钟馗道:“让我去青海头,你在防备谁?”

  云初道:“徐敬业,这一次泰山封禅,英公的儿子,孙子都有封爵,徐敬业没有,他就离开了长安,听说去了河西一带,他可能变成真正的盗贼了。

  你要是不小心遇见他,就杀了他。”

  钟馗点点头,云初对他有恩,他一直希望报答,这是一个很好的报恩机会。

  跟着钟馗去了他家。

  钟馗的大女儿十一岁了,颇有些国色天香的意思,可惜,不是钟馗生的,是他老婆带来的。

  钟馗的二女儿九岁了,小丫头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一个有福气的,可惜也是他老婆带来的。

  钟馗的儿子长得……怎么说呢,很大方,大眼睛,大鼻子,大嘴巴,手长腿长的脖子后面还有一块青色的长着绒毛的胎记,嗯,总之,是一个很大方的孩子,一看就是钟馗亲生的。

  今年已经三岁了,拖着一条黑毛犬走过来,想要云初帮他把狗给杀了,炖着吃。

  “这狗是养来看家护院的,不能杀。”

  钟馗很喜欢这个儿子……

  温朝云挎着一个篮子跟一个丫鬟从山脚处走出来,露水打湿了们的裙摆,见云初站在她家门前,就远远的施礼。

  钟馗家就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,山坡上满是星星点点的野花,左边还有一片竹林,竹林里隐约能看到花熊在找竹笋吃,右边就是奇峰突起的金仙观,一道小溪从山涧蜿蜒而至,再配上温朝云那张散发着香味的笑脸,就连云初这么挑剔的人都觉得住在这个地方真的不错。

  云初是饿着肚子进的钟馗家,走的时候也是饿着肚子走的。

 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,蒜拌蕨菜根本就吃不饱,虽然钟馗杀了一只鸡招待他,这只鸡从头到尾云初都没有吃到,主要是钟馗的儿子老是张大嘴巴站在他身边。

  跟钟馗挥手告别的时候,云初莫名的有些愧疚,钟馗明显的已经超然物外的不想再经历红尘了,却被自己硬生生的拖进了万丈红尘中。

  朋友,有时候就是祸害。

  在即将进城的时候,云初停下马蹄,朝东边看了一眼,也不知道是啥时候起来的阴云,将东边笼罩的严严实实的。

  那些忙着进城的人还不知道,云初却是知道的,去倭国的捕奴团们运送的第一批倭奴回来了,总数,超过一万三千人,其中,属于倭云氏的倭奴,就有足足六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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