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四章 蒯越的感慨_三国之荆州我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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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原来这就是将曹操打得大败的长公子刘琦!今日一见果然不凡,无论是谈吐,还是气量尽皆不凡,嗯,他的相貌也是如此英俊。”

  草朋刀呆呆的看着刘琦离去的身影,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。

  而刚才那个小二在送走刘琦之后,却发现“草朋刀”仍然站在那里出神,不由开口问道:“大小姐,您这是怎么啦?”

  原来这个“草朋刀”其实是这家酒楼大老板蒯正的亲妹妹,也就是蒯良之女,今年一十六岁,名叫蒯如玉,是酒楼的大掌柜。

  本来虽然父亲去世,但是蒯氏第一大族的影响还在,二叔蒯越也是荆州牧刘表手下与蔡瑁相当的权势人物,再加上大哥蒯正对自己宠爱有加,自然是养在深闺之中。但是蒯如玉却总是闲不住,再加上她尤其对经商特别感兴趣,便央求大哥让她经商,蒯正最后无奈,只好答应让她掌管酒楼,但是她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的也不成体统,便与她约定,让她女扮男装,才被允许掌管酒楼,而且还特别规定,每月她只能到这里待上最多十天,而且每天最多只能待上三个时辰。

  而蒯如玉也确实展现出了她的天分,虽然完全按照蒯正所作,可是在她的经营之下,这座本来不怎么起眼的酒楼竟然在短短半年之内成为襄阳第一酒楼,这样的局面就连蒯正都目瞪口呆,自叹弗如。

  今天正好赶上蒯如玉到酒楼巡视,却恰好碰到了刘琦主仆二人,以她独特的商人眼光,第一眼看到刘琦,就觉得他绝非一般人,所以故意扮作客人,在他们不远处坐下。

  可是当她看到刘琦的仆人竟然点了那么一大桌子的饭菜,心中顿时有些不满,她是商人思维,崇尚节俭,再加上自己原本对刘琦颇有好感,失望之余便直接出口进行教训,没想到虽然那仆人有些倨傲,但是主人却谦虚的接受了自己的批评,并且出口成章,念出了许多自己闻所未闻的诗句。

  蒯如玉虽是喜爱经商,可是作为大家闺秀,诗书也读了不少,却从来没有听过刘琦口中吟诵的那些诗句,便认为这一定是刘琦所作,心中自然钦佩不已,待得后来因为平生第一次饮酒而不适应,直接吐到了对方身上,心下有些歉然,便吩咐小二、家奴蒯清将衣服换与刘琦穿上,同时决定自己亲自给对方洗掉秽物,再给对方送去。

  而当自己得知对方竟然是传闻中的刘荆州膝下长公子刘琦的时候,芳心竟然莫名其妙的喜悦不尽。

  刘琦现在可是整个荆襄地区的名人,自从今年的荆襄文会上一鸣惊人之后,更是统领大军打败了以善战闻名的曹操,据说他慧眼识珠,礼贤下士,招揽了许多年轻俊杰,还听人说他与士兵同饮食,甚至还能与士兵徒步奔跑四百里,赢得了广大士兵的忠心钦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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