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一七章_太平天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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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曾国藩可没有杨辅清想象的那么傻。他的**比谁都沉。

  曾国藩是什么?一个酸儒而已。一个凭借权臣的赏识,用了九年时间走了别人半生,甚至于一生都走不完的升迁之路的人。他是真正在满清朝廷中极罕见的那种受益者,因为他毕竟是个汉人的血统。他从来没摸动过刀剑,他所处的时代早已不是凡书生必要置剑的年代了,书剑书剑,那是老祖宗的荣耀。他更没看过什么兵书战策,因为对他来说,那东西没用,他混迹的是官场,而不是战场。

  因此,他练兵打仗,从一开始,运用的就是一种在别人看来最笨,而只有聪明人才会明白其中奥妙的笨方法。练兵就不说了,那也许是他偶然不知道哪天闲暇无聊的时候,翻看到了戚继光,就留在了印象中,现在照猫画虎的先学上一番。当然他还没忘了一个“明”,高军饷养悍兵,人为财死,鸟为食儿亡吗。不管它怎么样,反正自己不喜欢钱的人,断然想不出这种办法来。

  在这点上,他比其他的掌握军队的人显然要聪明很多,他甚至窃笑其他的大员们,那些靠克扣军饷企图财的人。爱钱不是那种爱法的,兵跑光了,自己的身家性命最后也会赔进去,这样搂到钱给谁花去?浅薄,太浅薄了!”小说“

  说到打仗,他不会打,可是他笨人自有笨方法。他做任何事情只追求结果,把这种思想运用到战术之中,那就是步步为营,打一仗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无所谓,关键是要获取最后的胜利。所以,他要求各营随营夫役,什么不带也要带够吃的喝喝的,更关键的是用的。什么锹镐锄头之类,多多益善,一旦用起来必须达到人手一个。伴随着充足的后勤供应,是他和部下们百说不厌的战术策略。太平军不是喜欢固守城池或者营垒以逸待劳吗?那好,咱们就到了他们眼前先筑垒,然后深挖沟,像蜘蛛网似的朝前一点儿一点儿的推进,直到抵达对手的营垒下,或者是城墙边。至于是用上一个月还是一年的时间打下一个营垒,还是攻破一座城池,都无所谓,就是和他们泡蘑菇似的慢慢拼。

  他其实真的是很聪明,聪明到满清入关要说是汉民族的最大耻辱时,那么如果再要叫他靠剿灭太平天国迹起来,这种耻辱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。是他这个号称是汉人儒学、理学文化大家的无耻之徒,给中国人背上了一部更加沉重的耻辱史。

  被视为蛮族入侵并最后统治中华大地的,数千年漫漫的历史长河中,也仅有两次,一个是蒙元,再就是满清。

  汉文化博大精深,礼仪治国。也许正因为如此,历史上虽然也曾无数次的强大过,却一直未能根除来自北方蛮族的入侵。汉民族太善良了。善良到即便是在强汉对匈奴投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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