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064章 联名信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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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出的第三个原因,则是从酬功考虑。她认为,随着京华在滇缅之战后的迅速扩张,原先的酬功实际上已经不足以“酬功”了。

  这个观点又需要细分一下,她认为主要有三类人。第一类是当地王国的降臣降将,比如前次的阿布拉邦(夏慕明)和这次的木萨利。

  夏慕明的运气很好,由于当时京华方面本来没有计划真的拿下缅甸,对于缅南的勃固王国复辟也是临时为之,因此平白无故捡了个勃固王国的国王来当,对他的酬功那当然是足够的。

  可是木萨利的酬功就比较麻烦了,因为他这次立下的功劳实在太大,算起来可能仅次于逼降柬埔寨的刘馨。那如果保留柬埔寨王国,木萨利该怎么封赏?难道让他去当宰相吗?他要是当了宰相,京华对柬埔寨的控制力就肯定会受到限制。

  但如果柬埔寨王国本身不复存在,那么木萨利就只能“调用”,调到哪里可以再谈,总之没有柬埔寨王国可以让他留任了。如此之下,就算调他去安南当大学士(安南内部制度仿大明,大明方面不问),木萨利也翻不起风浪来,而且他还不好说京华不重用——调你到我京华在南疆的起家之地当阁老,这还不够重用?

  当然,这是临时措施,就像一开始安排阮潢一般,等他和阮潢一样展示了忠诚,也不是不能真的委以重任。

  第二类人则是家丁,包括警备军体系和国策顾问体系,前者是军方,后者是“文官”。但不管哪一类,目前来说都是按照京华老一套的赏赐来的,大多数情况下就算功劳很大,也无非赏赐些田产或者商地,对其个人而言也就是晋升。

  现在的问题在于,这样的赏赐可能会逐渐显得吸引力不够,而问题的根源就出在“家丁”二字之上。

  家丁意味着什么?尤其是对于警备军中那一溜儿改了高姓的家丁,意味着他名下的产业即便再多,实际上由于连他本人都是高务实的“私有财产”,所以这些产业归根结底还是高务实的,如果高务实愿意,只需要一句话就能收回,而且合理合法。

  换句话说,高务实给他们的赏赐无论有多少,其实都只是给了个“使用权”,根本就没给“所有权”——也给不了,因为他们连人都是高务实的。

  黄芷汀的建议就是,哪怕出于忠诚考虑,暂时不能废除他们的奴契,也至少要想个办法提高赏赐,最好是能绕开奴契问题给“产权”,如果不行,那也该提高赏赐量——这个量就只好从柬埔寨王国出了,因为其他地方已经分配了,重新再分比较麻烦。

  第三类人就是以岑黄两家为首的广西土司。黄芷汀因为自己已经嫁给高务实,按照此时的习俗,她就完全站在高务实的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了,她认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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