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47章 流寇要亡了_抢救大明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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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“土地改革”。这场“土地改革”的性质当然是资本主义的!

  因为改革的重心不是后世人们喜闻乐见的土地平分,而是明确所有制和土地的“合理流转”。

  前者主要是以废除“土地进寄制”为目的的税收改革和收回公田——现在大明直省地盘上没有不纳税的私田(公田交租),别说官员贵族的土地要交税,就是皇家拥有的皇田,一样也要交税,就是用来供奉太祖孝陵的祭田,也必须依法纳税!当然,职田、功勋田、皇庄田、皇陵祭田这些都是可以退税的。

  先缴后退,缴税在地方,退税则由户部负责!

  在这种情况下,官员和勋贵们想要利用税收不平等的空子搞进寄制,吞占民田是不大可能的——不管谁当户部尚书,从户部要钱的事儿都不会容易!

  地方的田税、商税、矿税等等,又逐步和地方官员的收入以及地方衙门的预算还有编制挂上了勾。

  而且州(属州,相当于县)县以下(含州县)的官员通常由本地人担任(州县以上通常都是外任),收税多寡,直接关系到本地官僚集团的利益,也没有少收的动力。

  至于吞占公田的难度就更大了,因为经过几轮检地,公田、隐田都是已经入鱼鳞图册,而且还有隶属户部的衙门负责招标放租。招标放租的过程不敢说没有腐败和猫腻,但是侵占吞并基本是不可能的。

  在埋葬了以权分地的“土地进寄制”后,朱慈烺又开始逐步推动土地的合理流转......在大明的资本主义制度下,阻止土地流转是不可能的,而且也是不经济的。

  毕竟经营土地也是一门有风险的生意,是生意就有赔有赚,赔的人退出,赚得人接盘,产业慢慢集中,那是大势所趋。

  照理说朱慈烺不应该干涉土地经营,但是通过北伐战争和辽东战争,大明朝廷获得了大量的北方“无主之地”。

  这部分土地中的一部分又被做成土地券,用于支付军费......而土地券的兑现,又充满玄机了。

  这是一次在北方建立大农业的机会——大农业通常出现在小麦产区,因为小麦田是旱田,可以使用高效率的马耕。而且在17世纪时,旱田的产量不太稳定,对于小农生产非常不利。所以更有利于建立大型农庄......

  所以对北方“无主土地”的处置和土地券的交易,就是以促进大农庄的出现为目的的。

  这个过程虽然有点黑暗——所谓“无主”,其实就是对北方地主阶级的剥夺!而土地券的波动,又造成了许多炒家破产和许多持有土地券的军人低价卖出......不过,朱慈烺想要的结果,基本上还是出现了。

  当然了,土地的集中,也和大明开始进入殖民和资本主义的时代有关。前者提供了失地农民和贵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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