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后的水珠。
紧接着,她又打开一个做工精致的餐盒,码好五只装着各式早餐的碗说:“你吃这个吧,聂爷爷送来的,我在楼下碰见了他。”
“那个呢?”湛寻指的是塑料盒装的那份。
“这个是我在楼下买的馄饨,你应该吃不惯,所以我只买了一份。”凭州市的馄饨很有特色,肉是捶打出来的,很筋道,她以前常吃,但搬回逐州市之后,就没吃过,这次正好买来尝尝还是不是以前的味道。
“我也想吃。”湛寻眼巴巴看着她说。
宋酌舀了一个,吹了吹凉,递给他。
“再吃一个。”他又说。
她还以为他会吃不惯外边小店里做的东西,没想到他竟然还吃上瘾了。
“你以前吃过吗?”宋酌见他不像是第一次尝到新食物的表情,于是问他。
“嗯,吃过。”湛寻嘴巴细细嚼着热气很足的馄饨,边小声吐字回答她。
大学时,宋酌曾经指着家馄饨店说:
“好久没吃过凭州的馄饨了,以前读初中的时候,还不会做早饭,天天在楼下吃碗馄饨然后上学。”
“不知道这家店的味道怎么样,我们去尝尝吧?”
可是,那家店的很难吃,她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。
湛寻一直隐隐记着她说的话,到底有多好吃?她回忆起时会那样心神向往、神采飞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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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两人分手后,某天早晨在去公司,路过湛荣居,湛寻望见楼下那家馄饨店热气腾腾,生意很好,他忽然念起宋酌说的那句话。
那天后,耿烽时常在馄饨店外等他。
“对了,你的手表我给你拿上来了。”宋酌将那块百达翡丽的腕表从大衣口袋里拿出来。
“你扔在了座椅下,差点被我踩了一脚。”
听到“踩”这个字,湛寻面露急色,将那块腕表仔细翻看了好几遍,确定它是完好无损,才松了口气。
宋酌见他着急,喂了个馄饨给他,“是差点踩到,最后我避开了,没坏呢。”
想到什么,她又接着问:“既然你这么宝贝它,干嘛把它扔在座位底下?”
湛寻有些不好意思,抿了抿嘴说道:“因为我生你的气,就摘下来了,没注意到扔在了哪里。”
可能那时候烧得迷迷糊糊,摘下来后也没意识到自己把它放在哪里了。说起来,这块腕表被他摘摘戴戴无数回。分手时,是扔得最惨的一次,都进了垃圾桶,可没过几分钟又红着眼睛去捡了回来。
生气?她了然,他对她心里一直是怄着一口气的,直到分手两年再见面,都没消下。想到这里,她问:
“那现在还气吗?”
湛寻摇了摇头,压低脖子,拿额前的乌黑柔软发丝去痒她的脸,“不气了,你昨晚说喜欢我的时候,就不气了。”
“快别,我还没擦嘴呢。”她后仰着要躲开,他的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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