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2章 前车之鉴_天命唯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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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升。

  拥有第三级簪袅爵位,日供精米一斗,酱半升,菜羹一盘,干草半石。

  嗯,发放的干草是用来养让他们养马的。

  袅者,马具也。

  按照规矩,爵位在“簪袅”以上的人,可以骑马代步,在更早的时候,这个爵位也被称为‘走马’。

  想要吃肉,最少也要是拥有第五级大夫爵以上的军吏。

  只可惜在秦国,大夫以上的爵位通常并不会授予黔首出身的普通人,他们,能有第四级的不更爵就已经到头了。

  韭菜,在什么时候都是韭菜。

  除非,窗外有狐狸在叫……

  所以说,当烤肉的香气飘向峣关守军的时候,秦军心中掀起了怎样的波澜,就可想而知了。

  毕竟,大家都是韭菜,凭什么你能吃肉!

  就,很气!

  但又无可奈何。

  …………

  楚军中军幕府大帐。

  这里不仅飘荡着肉香,还有浓郁的酒香。

  不过刘邦这时候并没有喝酒,而是就着帐中灯光,在阅读着一封书信。

  从阳翟发来的家书。

  烽火连三月,家书抵万金。

  本来从沛县出征后,刘邦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恋栈家小的男人,但在阳翟和刘太公等相处了数月之后,他每每闲暇之后,总是格外怀念那段时光。

  当然了,有时候是咬牙切齿,恨不得用剑鞘挥击身前空气,仿佛面前就是那个坑爹的小崽子!

  他这几个月住在阳翟,挨自己老爹的打,快和过往的几十年持平了!

  恨恨的咬咬牙,刘邦挑了挑灯芯,继续看信。

  信上说,他们已经离开阳翟,正向宛县前进,想来这几天就能到达。

  信上还说,自家小崽子搞出了一个很舒服的马车,让大家的旅途之苦降到了最低。

  他嘴角微微扬起,有些庆幸,还好离开宛县的时候,他将郡守府划归己用,这样一家人到了宛县之后,就能直接住进富丽堂皇的郡守府了!

  哼!

  让自家老爹好好看看,是自己这个败家玩意有本事,还是在老家操持家业的二哥有本事!

  刘邦在心中暗暗盘算,等到自己打下咸阳城之后,再把那个老家伙接过来看看,什么叫做气势恢宏、宫舍万千!

  到时候,他要是还敢揍自己……

  那就跑呗,毕竟亲爹……

  不过,可以先把那个小崽子抓起来打一顿出出气!

  刘邦眉开眼笑,沉浸在下雨天打孩子,闲着也是闲着的幻想之中,直到一旁卢绾看不下去了,用了捅了捅他。

  “正事要紧,想女人的时间,可以放到午夜梦回!”

  刘邦懒得解释,有好几个老婆的快乐,他这种单身狗是不会明白的!

  此刻,郦食其脸色陀红,醉醺醺的说道:“咸阳城那边,子婴诱杀赵高,即位为秦王……嗝,峣关守将原本是赵高的人,现在已经换成了子婴的门客。”

  刘邦微微点头,难怪双方都已经商谈好了,临了又出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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