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2章 番外 传灯【修】_求生倒计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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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元狩三十三年,广东广州知府衙门。

  大清早天蒙蒙亮,知府衙门门口的鸣冤鼓被敲响,击鼓鸣冤者跪在大开的衙门门口喊道:“冤枉!求大人申冤!”

  衙役来报冤案,广州知府赶紧披衣穿鞋,戴上乌纱帽,行色匆匆来到公堂四下张望,但见公堂下方站着一白发苍苍的老妪,而公堂之外围了十来人看热闹。

  知府抓起惊堂木重重拍下:“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?”

  老妪颤颤巍巍得跪下,民妇刘氏,清远县林家村人氏,求大人为我儿申冤。

  知府:“可有状纸?”

  老妪拿出状纸:“大人请看。”

  衙役将状纸呈至堂案,年纪二十七八,肤色白净但眉目自有一股刚毅正直的广州知府接过状纸,细细浏览,又询问师爷,终于弄清老妪所告何案。

  清远县林家村两年前发生一起杀妻断头案,凶手是堂下刘氏老妪的儿子林大。

  这林大原是个行脚商人,时常外出做生意,累积家业,算是当地有名的富户,便娶了县里一户殷实人家的女儿。

  林大妻子如花似眷,丈夫常年不在家,家中只有不管事的婆婆和年幼的小姑,唯一有主见的小叔子在书院苦读,没人管教她,行为举止便有些轻佻放荡,左邻右舍难免风言风语,以至于林大每每回家便和她大吵一架,再去酒楼喝个酩酊大醉。

  夫妻不睦,十里八乡皆知晓。

  师爷:“两年前,林大结束行商,回家后听到妻子的流言蜚语,说得有板有眼,连奸夫的面貌都能描述出来,不由大动肝火,和妻子大吵一架,还动了手。这谈氏不是个好相与的性子,当下吵闹一通,收拾行李回了娘家,乡里邻居都能作证。”

  没过两天,林大亲去岳家求谈氏回家。

  谈氏起先不愿,家里人好说歹说才肯低头,次日随林大回去,途中发生龃龉,谈氏不断言语刺激林大、扬言告到官府要同林大和离,林大怒而杀之,后逃离现场,次日被捕。

  “林大和谈氏分开当天傍晚,有猎人发现荒野小道躺着一具无头女尸,当即报官。恰好谈氏娘家有人在县衙里当差,见女尸衣着、配饰和身高体型都和谈氏相似,派人火速赶往林家询问,得知谈氏不见踪影才敢肯定无头女尸的身份。”

  林大被抓,自然喊冤,不肯承认他杀妻。

  “清远县县令差人查访,得知林大和谈氏爆发过争吵,矛盾极大,有杀人动机。且没过多久便有一农夫来报官,道是谈氏被害当天,他在山坡上耕田,远远瞧见林大手持刀刃对准谈氏,衣衫还血淋淋的,之后果真从林大家里搜出沾血的匕首,还在河道下游找到血衣,正是林大当日所着外衫。”

  人证物证俱在,林大杀妻嫌疑最大。

  “只如此,便定了案?”

  “还有酒楼老板口述亲耳听到林大喝醉了同旁人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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